各申购单位:
新修订的《中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中大财字〔2025〕15号)自9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开展采购与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采购限额标准下调
1.工程采购:限额标准由10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2.货物、服务采购:限额标准服务由30万元、工程相关的货物由50万元、工程相关的服务由30万元均调整为20万元。
在同一财政年度内,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以上限额标准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须执行学校集中采购。
二、采购最高限价审定归口管理
1.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学校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采购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的审定。
2.审计处:负责学校集中采购的工程项目(含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招标上限值审定;负责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含软件)以外,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的审定。
从9月1日起,在采招系统中未审核通过的采购申请,须经相应部门审定最高限价后方可组织实施采购程序。
请各申购单位准确把握《中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新要求,在学习和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731-88836549;15616219314。
采招中心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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