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6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项目已下达。为加快推进项目采购招标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采购管理制度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中大财字〔2025〕15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采购前期准备工作,并及时在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下称“采招系统”)中提交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和采购立项申请。
二、严格落实采购意向公开要求
按照《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规定,凡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工程类项目金额达到120万元),均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至少30个日历天公开采购意向,未公开意向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开展后续采购。
三、合理安排采购申报时间
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现就关键时间节点提示如下:
1.采购意向提交: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请于2026年4月30日前在采招系统提交采购意向公开信息。
2.采购立项申请: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在采招系统提交采购立项申请。
采招中心将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要求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主要包括编制采购(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公示,组织答疑澄清、开标评标和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工作。采购活动一般需要45日完成,如出现质疑、投诉,采购活动将相应延期。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推进各项采购工作。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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