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2026年度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采购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在本年度内完成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采购意向公开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规定,凡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均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至少30个日历天公开采购意向,未公开意向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开展后续采购。
二、严格落实采购申报时限要求
为保障本年度项目(不含跨年度实施的项目)顺利推进,现就关键时间节点提示如下:
1.采购意向提交。政府采购项目(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达到120万元)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在采招系统提交采购意向公开信息。
2.采购项目申请。学校集中采购项目(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20万元,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达到60万元)请于2026年10月15日前在采招系统提交采购项目申请,否则将无法确保采购项目在本年度内完成。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要求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一般需要45日,主要包括编制采购(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公示,组织答疑澄清、开标评标和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工作(未含最高限价审核时间)。如出现质疑、投诉,采购活动将相应延期。
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毛老师 88836795。
特此通知。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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