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5年01月2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南大学校园网》、《中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事项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过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必须提供证书相应附表,附表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对应的检测参数(即: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检测、水电检测等)”修改为:“3.3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2、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改为“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本项目检测和监测为两项专项服务,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其他: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由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单位资质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澄清公告。
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5年2月14日17:00时止。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担保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2月2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