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中南大学湘雅杏林学生公寓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经汇总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做如下答疑,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体问题及答复内容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P20 评标方法及标准里面关于投标人审计业绩:近三年已完成的单项工程造价金额为7700 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项目(须含施工过程的审计)或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须含全过程造价咨询人员驻场),每个项目最高计14 分,最多计2 个,最高计28 分。
招标文件P21 评审说明2、投标人业绩:投标人业绩可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计分
(1)投标人业绩考核要求:近三年指从自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 天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投标人业绩资料要求:须提供咨询合同、跟踪审计资料。
提问:跟踪审计项目或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的完成时间一般比较长,三年之内签订合同的项目,全部完成的项目极少。这里是否可以修改为:近三年承接过的单项工程造价金额为7700 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项目(须含施工过程的审计)或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须含全过程造价咨询人员驻场)?
投标人业绩考核要求:近三年指从自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 天内,业绩时间以报告日期为准,报告包含且不限于招标控制价报告、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报告、跟踪审计报告、结算审核报告等。
答:本项目用于加分的投标人类似业绩考核时间以审计(咨询)报告的时间为准,若单个跟踪审计(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分多次出具审计(咨询)报告的,有效时间以提供的最后一个审计(咨询)报告时间为准。
以上答疑内容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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