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商学院新办公大楼空调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一、原公告委托代理编号:XYTC-2019-11-25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南大学商学院新办公大楼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1月13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0年4月10日09时30分
延期开标时间:2020年4月20日09时30分
四、更正内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0年4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4月17日16:00整,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价格部分修改权值:
价格 | 34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总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格,其价格计分计满分34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计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报价计分=(评标基准价格÷投标报价总价)×34分
注:1、因落实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4、技术部分修改部分评审因素和标准:
4.1取消:
投标产品质量(21分) | 1、本项目设备采用风管式一拖一空调设备,压缩机品牌与空调设备品牌为同一品牌,本项计4分; 设备全部采用风管式一拖一空调设备,压缩机品牌与空调设备品牌不是同一品牌,本项计2分;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及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
4.2修改:
投标产品质量(21分) | 6、室外机噪音低于65分贝计2分;不满足不计分。 (投标人应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7、所投产品的的能效等级为三级的计1分,二级及以上的计2分。(投标人应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5、商务部分修改部分评审因素和标准:
制造商 综合实力(3分) | 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全国质量信用先进企业、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全国售后服务十佳企业、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CCC现场检测实验室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3分。 (投标人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二)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二)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中南大学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731-88836937
地 址: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现场勘查联系人:陈小平 13739090284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敏、杨程林
电 话:0731-84430086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