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委托代理编号:XYTC-2020-07-11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南大学后勤保障部饮食服务中心升华餐饮楼污水处理环保设备采购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7月16日
四、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商务评价项
商务评价项(A328分) | 类似业绩 (15分)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开标前36个月内以甲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及用户评价。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且用户评价为优良的计4分,计满12分为止。 (提供①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的标的物中需包含污水处理环保设备或其相关产品)、②合同期内银行往来流水结算证明复印件(合同流水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的日期)、③对应业绩的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未全提供的不计分)。 2、上述业绩提供用户评价意见为优良的每提供一个计1分,计满3分为止。未提供的或提供的评价意见与业绩不相符的不计分(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并提供用户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计分)。业绩造假者一律视为无效。 |
修改:
商务评价项(A328分) | 类似业绩 (15分)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开标前36个月内以甲方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及用户评价。 1、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的计4分,计满12分为止。 (提供①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的标的物中需包含污水处理环保设备或其相关产品)、②合同期内银行往来流水结算证明复印件(合同流水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的日期)、③对应业绩的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未全提供的不计分)。 2、上述业绩提供用户评价意见为优良的每提供一个计1分,计满3分为止。未提供的或提供的评价意见与业绩不相符的不计分(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并提供用户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计分)。业绩造假者一律视为无效。 |
除以上条款外,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一)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一)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中南大学
联系人:朱老师
电 话:0731-88836549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敏、杨程林
电 话:0731-84430086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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