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操作流程
一、公开范围
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按项目实施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均应提前公开采购意向。
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见下表:
目录项目 | 备注 |
台式计算机 | 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
便携式计算机 | 不包括移动工作站 |
计算机软件 | 指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不包括行业专用软件 |
服务器 | 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
计算机网络设备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网络存储设备、网络安全产品,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
复印机 | 不包括印刷机 |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MCU)、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平台、录播服务器、中控系统、会议室音频设备、信号处理设备、会议室视频显示设备、图像采集系统 |
多功能一体机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多功能一体机 |
打印设备 | 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不包括针式打印机和条码专用打印机 |
扫描仪 | 指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和胶片扫描仪,不包括档案、工程专用的大幅面扫描仪 |
投影仪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投影仪 |
乘用车 | 指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包含新能源汽车 |
客车 | 指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包含新能源汽车 |
云计算服务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服务(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IaaS),包括云主机、块存储、对象存储等,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
2.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或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工程类项目金额达到120万元。
二、公开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应与具体实施采购活动时的项目名称一致。
2.采购需求概况: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
3.预算金额:单位为万元。
4.预计采购时间:如2020.07。
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公开时间
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发布采购公告时间为准),均应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天公开采购意向。
四、公开流程及渠道
1.线上方式:各申购单位经办人员通过采招系统提出采购意向公开申请,申购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
2.线下方式:填写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交校本部2办208-2室,同时通过公文协同工作平台的内部邮件将电子稿发送到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毛慧悦,联系电话:0731-88836549。
3.申购单位可单个或批量提交采购意向,但要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做到不遗漏、不延误,避免出现因采购意向公开不及时而导致采购活动执行进度滞后的情况。
4.采招中心每半个月汇总、审核各单位采购意向,于每月的1号和15号集中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央主网及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公开采购意向。
五、申购单位操作指引
1.登录采购管理系统
2.新增采购意向
3.填报采购意向(填报采购申请时,目录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项目会自动出现以下对话框)
4.提交单位负责人
自行选择单位负责人完成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将申请转给采招中心审核发布。
5.采购意向关联
从“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栏提交采购意向的,采购意向公开期内,申购单位即可提出采购申请。提出采购申请时需关联采购意向,可以选择自己填报的意向进行关联,也可关联其他人的,如需关联其他人所提交的采购意向,则要输入采购意向编号进行查找,意向编号见采招中心网站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公告,选择关联的意向之后,页面“关联政府采购意向”一栏会显示公开期结束时间。自2020年7月1日起,政府采购意向公开30天后才能发布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