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2020年系列培训第一讲开讲

发布日期:2020-01-10   浏览次数: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2020年系列培训第一讲开讲    

    

为不断提高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采招中心计划在2020年举办系列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与招标工作流程等。第一讲于110日上午举行,采招中心邀请我校法学院教授、博导李国海在采招中心第三标室主讲《合同法实务》。后勤保障部、审计处、基建处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及采招中心全体人员共3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会议由采招中心主任李家才主持。

李国海教授围绕合同法实务,结合典型案例,从11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担保、合同的变更和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买卖合同等内容。李国海教授还就如何在采招工作中利用《合同法》来提高工作效益、防范风险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会人员均表示此次培训对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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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2020年,采招中心将陆续举办相关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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