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南大学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8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制订了《中南大学集中采购目录》(附件)。凡是进入学校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从即日起按照本通知明确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如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重新调整,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将根据情况调整后另行通知。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

中南大学集中采购目录

目录项目

备注

一、货物类


台式计算机

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便携式计算机

不包括移动工作站

计算机软件

指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不包括行业专用软件

服务器

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计算机网络设备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网络存储设备、网络安全产品10万元以下的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复印机

不包括印刷机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MCU)、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平台、录播服务器、中控系统、会议室音频设备、信号处理设备、会议室视频显示设备、图像采集系统

多功能一体机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多功能一体机

打印设备

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不包括针式打印机和条码专用打印机

扫描仪

指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和胶片扫描仪,不包括档案、工程专用的大幅面扫描仪

投影仪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投影仪

乘用车

指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包含新能源汽车

客车

指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包含新能源汽车

二、工程类


三、服务类


云计算服务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服务(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IaaS),包括云主机、块存储、对象存储等,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使用学校预算管理的经费采购以上项目,根据经费来源、使用范围不同,分别采用如下采购方式:

    1.科研仪器设备:

    1)根据《中南大学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和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科研仪器设备是指学校各部门应用于科研活动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各教学科研单位(院、系、所、重点实验室、高等研究中心、信息与网络中心、图书馆、附属医院等)所购置的仪器设备(包括设备、实验耗材、试剂、软件、图书资料等)均可认定为科研仪器设备,但不包括行政办公及后勤保障等职能部门使用的设备。

    2)单项或者批量总价在20万元以下(不包括20万元)的, 按《中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规定,需在“中南大学仪器设备竞价网”或学校认定的竞价平台采购;对不适宜竞价采购的定制设备、科研现场采购设备、系统集成项目,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定,可以由用户单位采用其他适当方式采购。在横向科研项目中,因完成特定的科研目标所必需,合同相对方指定了设备采购生产厂家,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直接采购。

    3)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申购单位登陆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在“我要申购”的“货物”栏提交采购申请,可申请采用招标采购、非招标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

    2.行政办公仪器设备:

    使用行政运转经费(行政运转经费账号编号规则:部门编号为3开头、项目编号为11201开头)采购学校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品目,申购单位登陆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在“我要申购”的“政府集采”栏提交采购申请,审批通过后由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统一委托中央政府采购机构进行集中采购。业务咨询电话:0731-88836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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