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科学、合理安排2021年度学校集中采购工作,不断扩大采购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预算执行率和采购效率,现将2021年度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文件规定,按项目实施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或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工程类项目金额达到120万元),均应提前公开采购意向。
二、请各单位及时汇总本单位2021年度需公开政府采购意向的采购项目,于2021年1月20日前在采购与招标管理系统“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栏,完成采购意向填报,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填报内容见附件。采招中心将于1月22日前汇总、审核各单位采购意向,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央主网及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https://czzx.csu.edu.cn/zfcgyx/index.chtml)公开采购意向。
三、未在2021年年初集中公开采购意向的有关采购项目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个日历天公开采购意向。采招中心汇总各单位采购意向,于每周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开采购意向。
各单位要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做到不遗漏、不延误,避免出现因采购意向公开不及时,导致采购活动执行进度滞后的情况。
附件: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填报内容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填报内容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填写具体采购项目的名称,命名规则为:中南大学+二级单位名称+采购标的+采购项目 | 填写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 精确到万元 | 填写到月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例 | 中南大学**学院多通道声发射仪器采购项目 | 1、采购标的物:多通道声发射仪器; 2、标的物功能:声发射主机最多可扩展至32通道; 声发射总通道数不少于24个;软件支持32通道声发射系统的采集、分析;配置谐振频率为150KHz的传感器,前置放大器20/40/60dB三种放大倍数可选; 3、标的物数量:1套; 4、标的物质量标准:满足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设备必须具有国际上同行业近年内的先进设计、制造维护水平,采用先进工艺、材料、技术制造,具有高质量的可靠性,良好的操作性和维修性,能长期稳定连续工作; 5、售后服务及质保:在合同签订后规定时间内由中标人配送至指定地方安装、调试,并提供技术服务,质保期3年。 | 150 | 2021-07(必须为填报日期的30个日历天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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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采购项目名称须与提交采购申报时的项目名称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