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7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计划财务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结合学校实际采购情况,针对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作了相应规定并编制了《中南大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表(2022年版)》(见附件1,以下简称品目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货物和服务项目

1. 品目表内200万元以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品目表内200万元及以上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 品目表外的,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鼓励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可以使用国产产品的,建议优先采购国产产品并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工程项目

1. 品目表内400万元以下修缮工程项目及200万元以下与工程相关的货物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品目表内依法必招限额标准以上项目(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同时,依法必招限额标准以上项目须执行湖南省相关规定。

3. 品目表外的,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鼓励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购单位以书面形式说明具体情况且理由充分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1.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2. 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4.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5.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各二级单位在开展采购活动前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统筹全年采购计划,按要求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相关工作咨询电话:88836549,联系人:尹辉。

 

附:1. 中南大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表(2022年版)

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计划财务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7日

 

附1

中南大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表(2022年版)

采购品目编码

采购品目名称

定义

A

货物类


A06

家具用具

日常使用的家具用具。

A0703

被服装具

统一、规定样式的被服装具。


宣传文化用品类

包括非定制的单证、票据、本册、其他印刷品,展示品,宣传品等。


仪器设备

国产仪器设备适宜由中小企业生产提供的。

B

工程类

修缮工程等工程类品目,涉及建筑安全检测、勘察等的项目除外。

C

服务类

除C0301电信服务外的其他所有服务类品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

注:本品目表试行至2022年底,届时根据试行情况另行修订。

附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2101/t20210106_15759296.htm

3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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