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试水框架协议解决小额零星痛点

发布日期:2022-08-29   浏览次数:

 

近日,中南大学通过框架协议采购猪肉(不含副产品)和食用油的两个政采项目圆满结束,框架协议入围结果公告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这是教育部直属高校中首例完全遵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以下简称110号令)进行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为做好这两个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中南大学按照110号令的要求,主动尝试新办法,从三个方面做足了功课:首先,深刻研读政策文件,通过文字推敲、集中讨论、参与上级部门培训等方式逐句理解文件要求;其次,广泛调研成功案例,咨询多家有框架协议采购经验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最后,结合高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梳理出一批小额零星、市场价不稳定、需求灵活的采购项目,制定框架协议全流程实施方案。

 

据了解,上述两个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目前已进入到框架协议合同签订阶段,采购人和入围供应商对这种新的采购方式表示赞同。“疫情期间我们通过线上形式参与了项目,多家入围的形式也给了我们更多的信心参与其中,后续会有二次竞价的环节,我们愿意让更多的利给采购人。”某入围供应商在领取入围通知书时表示。

 

纵观这两个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和110号令,可以看到“封闭式”“质量优先法”“最低淘汰比例”“线上方式”等新名词,这既体现了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又呈现出与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的区别,更是充分体现了其对采购人做好需求调查、信息公开、电子化采购的更高要求。对此,作为这两个项目的经办人,中南大学计划财务处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深有感触:“110号令设定了两个区分明显的阶段,让采购人在第一阶段通过价格或质量优先法选出一批优秀的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根据采购人的时间或地点的灵活需求从入围供应商中选定供应商,既保证了质量,又兼顾了灵活,有效解决了之前小额零星项目‘一事一招’手续麻烦且成本高、合并招标又难以适应所有需求的尴尬局面。此外,文件还赋予了采购人明确量价关系、禁止供应商提供专供政采产品等权利,进一步提高了采购人的资金使用效益。”

 

据悉,下一步,中南大学将抓住此次框架协议采购契机,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加强采购需求管理,积极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系统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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